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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1 / 2)





  如果不是博物馆已经清场,恐怕现在阿尔法尼亚师兄一定会被围观吧。

  缇娜觉得自己并不是对自己没自信,她其实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能做的最好,不论是成为一个优秀的法师,还是自己挣钱养活自己,放在普通人之中绝对算得上优秀了。

  但是面对阿尔法尼亚师兄,难免就会觉得自己还不够。

  果然,等到差不多一间展览室看完了,缇娜就被阿尔法尼亚师兄带到了休息室,一边喝饮料一边聊天,没多久就到了出发去看歌剧的时间。

  整个过程时间恰到好处,既没有让缇娜感觉到疲惫,也没有让她觉得意犹未尽,就是一切都刚好。

  到了到了歌剧院,缇娜跟着阿尔法尼亚师兄直接穿过了一扇没有人的门,直接进入了一个包厢内,没有与任何人碰面,这让她有些松了一口气也有些失落。

  不用和人打交道是很好啦,但是她穿着的这么好看的裙子,不也没法给别人秀了吗?

  “缇娜?”阿尔法尼亚感觉到缇娜有些失落,侧头问她,“怎么了?”

  “我还是第一次来歌剧院,有点紧张。”缇娜回答。

  即使是敏锐如阿尔法尼亚,也没法完全猜出少女的小心思,他笑着安慰:“没什么好紧张的,没有人能看进来的。”

  缇娜坐在柔软舒适的沙发里,透过透明的水晶看着外面。

  此时安度因侯爵正在台上致辞,简单地介绍这部歌剧的原著以及改变过程,简单地几句话之后,他也不再浪费时间,宣布歌剧正式开始。

  虽然觉得自己的写的小说很雷,但是真正把这本小说影视化了,缇娜又忍不住集中注意力观看起来。

  和她想象中的节目效果不一样,歌剧版《霸道公爵的小逃妻》并不是从最开始两人相遇开始拍的。

  第49章

  在幻术的效果之下,舞台上是一片漆黑的夜色,一个女演员在夜色中狂奔,没多久女演员就被追上了,两个人就开始唱了起来。

  用的歌词并不全是她提供的,而是有了一些修改,但是和乐曲合起来明显更适合了,比起这个世界其他那种念经一样的歌曲听起来节奏快了许多。

  缇娜从两个人的歌声里得知这两个人就是霸道公爵和女主角,两个人唱了一段之后,缇娜发现这里已经是互相喜欢之后的事情了。

  之后就是讲女主角被带回去,然后开始面临了男主角婚约候补的挑战了。男主角和女主角之前的故事大多数以回忆的模式出现。

  虽然剧情在缇娜这个现代人看来已经是很俗套的了,但因为男女主演都很好看,缇娜还看的挺爽的。

  全长三个小时的歌舞剧,因为是自己的第一部小说改编的,缇娜看的很认真,虽然最后都没怎么能欣赏这里的歌舞,但从其他人的反应来看,这部改编剧的水准还是挺高的。

  歌舞剧结束的时候观众的掌声很激烈。

  “真好。”阿尔法尼亚在缇娜身边,一边鼓掌一边感慨地说,“最后女主角获得了幸福。”

  缇娜发现阿尔法尼亚师兄竟然饱含热泪,一时之间被师兄高贵地位压在心中的吐槽感感觉又冒了上来。

  为什么这个人仪表堂堂,地位崇高,却偏偏喜欢这种小说呢?

  “看小说的时候总是需要自己想象,改变之后果然直观了很多。”阿尔法尼亚用手帕擦了擦眼泪,叹息了一声,“缇娜,你写的女主角是一个多么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姑娘啊。”

  “没有没有。”缇娜受之有愧,因为女主角从头到尾都是不停撕逼,完全没有哪里有善良过。

  “还记得第一次看你的小说,我竟然觉得你写的小说没有逻辑,霸道公爵根本不可能喜欢上女主角。”阿尔法尼亚回想过往,简直想不出自己那时候是什么心态。

  缇娜没忍住:“其实你的感觉是对的。”

  “不,我只是最开始没有感受到女主角的真正魅力。”阿尔法尼亚话锋一转,“那么缇娜,你的《风流魔剑士》和《俏厨娘的邪魅皇子》写的怎么样了?”

  最开始还会感到羞耻,现在对这些名字已经麻木的缇娜回答:“我还正在写。”

  “你要加油写,缇娜,你看《霸道公爵的小逃妻》改编的这么好,”阿尔法尼亚深情的祝福,“我想这两本书的改编剧一定也会大受欢迎的。”

  为什么穿着漂亮的衣服,在高级的包厢,喝着昂贵的饮料,还要被催更呢?

  原本有的小心跳全都飞了。

  就连送缇娜回宿舍的时候,阿尔法尼亚也一改前几次温柔体贴的样子,好像是被改编歌舞剧刺激了一样,旁敲侧击的劝缇娜赶紧写小说。

  等到从马车上下来,缇娜满脑子回旋的不是看了什么歌舞,吃了什么东西,而是满脑子的“码字最棒”“码字的缇娜最美丽”“只有码字才是好文明”。

  虽然觉得阿尔法尼亚师兄的人设变得唠唠叨叨的,但是也的确该认真码字了。

  因为之前几天为了报复艾德,缇娜发现自己竟然一个字都没有写!马上就要到死线了!

  她可是每七天就要交两本小说各一万字的稿件的,眼看着截稿日就在两天后,一直以来都是存稿充足的缇娜感觉到了紧迫感。

  好在这两本书的写作难度都不算高,一本书只需要不停变强变强收美女就可以,另一本书写个菜谱也能轻轻松松到一万字。

  最难的是写字的手,之前把两万字分到七天里面,每天手写三千字并不算困难,这次要在两天之内手写两万字……

  之前从来没感觉到的死线阴云,头一次笼罩在缇娜的头上。

  她也顾不上想什么有的没的,觉得自己前几天简直是浪费时间,还有什么能比写小说更重要呢!

  缇娜赶紧把叫上这双鞋子换成了舒服的小鞋子,本来还想脱衣服,但是觉得这么好看的衣服自己穿着写小说一定充满动力,于是直接扑到了书桌边,拿起笔记本就开始奋笔疾书。

  写了十分钟之后,缇娜干脆直接把衣服换了。

  因为她发现穿着这身衣服写小说,很容易被分散注意力。

  写到头晕眼花之后,缇娜重新精疲力尽的回到了自己的床上,感觉到自己的前段时间的纠结啊为难啊都算什么。

  挣钱才是永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