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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学前只剩最后一个礼拜的周末早上,我们同行旅游的一伙人带足了干粮装备,就驱车赶往码头了,我们要去坐游艇喽!
这天因为天气燥热,酷暑难当,加上小姨平时穿着就火辣开放,所以她这天的搭配也就是一条白色的丝质短裙加黑色的蕾丝衬衫的组合。
半透明的丝质衬衫从后背看可见黑色的胸罩一览无余,白色短裙下面晃着两条白嫩嫩的大腿,我因为平时看惯了小姨的穿着,甚至还可从她的穿着来看猜得出她今天穿了哪条内裤,哈哈~(毕竟无数次和她做爱前她的内裤都是我扒下来的~嘿嘿,所以我对小姨所拥有的那十几条内裤都非常熟悉)
好了好了说远了,回到剧情,当阿凯见到我小姨本人时,还是露出了一副流口水的花痴表情,我立即推了他一下提醒他收收表情,可别让我姨夫发觉什幺不对。
后来姨夫和小姨走在我们前面,阿凯把嘴附在我耳边对我说道:“我操他妈的你小姨真是太正点~太性感了~我都硬得不行了!
靠!”
我笑而不语,继续疾步前行。
从刚刚的观察来看,我心里面清楚,因为我之前和小姨说过我和她的事被我同学知道了,而且这位同学还贪恋她的美色而藉故想亲近与她,这让她感觉好尴尬也好无奈。
所以当小姨早上看到我同学的那一刻,她的表情就显得很不自然,她当然猜到了我这位同学就是想占她便宜的那个人,我想作为一个生过孩子30几岁的少妇,还能有如此魅力让我们这些刚满20的小伙子神魂颠倒,足可见其魅力之大啊~小姨抱着小表弟和姨夫有说有笑地走在前面,我和阿凯则在后面拖着两个大大的行李箱,虽然辛苦,但是我俩的眼睛却在吃冰淇淋,小姨那白嫩肥美的双腿此刻成了我们视觉上的大餐,看的我俩是心血澎湃啊!
小姨脚上蹬着一双金色的高跟凉鞋,脚趾上涂着蓝色的甲油,配上此鞋可谓是美腿玉足啊!
可阿凯却和我不一样,据我了解,他可没有恋足恋物的特殊癖好,完全是一个只想把女人狠狠按在床上疯狂地做一通活塞运动就完事的家伙。
呵呵,所以我观察他看我阿姨的眼神无非就是集中在我小姨丰满的胸脯和大腿上面。
好了闲话不多说,我们办理好一切手续,就直接登上了一艘还算比较豪华的游艇上,因为我们难得出来游玩,所以大家都特别亢奋,小表弟更是开心不已,这也让小姨心情舒畅,不时地发出一阵阵爽朗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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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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