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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阿胡拉玛之战,一跃成为国家英雄的我,当然不可能被投闲置野,一直处在这边境之地。
两天后,我收到军部勒令,命我回转王都,参加庆祝大典。
一路上,我钻研从血魇身上取得的种种秘录,和淫术魔法书相对照,令我学问大增,更立刻学以致用,将小星玫彻底调教,再也没有半分违抗。
炼药时,我突发奇想,拿血魇的人头,沾印上碧血纱帐。
或许从某个角度来看,他也算得上处女,又或者死人妖的高超巫力,弥补了一切,碧血纱帐发出幽幽绿光,天地骤寒,经我剪裁祭拜之后,血魇大法师的秘密武器,万魂幡,在我手上大功告成了。
还没有想到怎么用,这超强法器被我随身密藏,更没透露给第二人知晓。
王都的庆祝大典上,我被受封为骑士,又得到男爵爵位,军职也再度跃升,不是步兵队的千夫长喔!
而是骑兵队的千骑长!
我的战绩被大肆宣扬。
当然不是血魇被血奴轮奸致死的糗事,而是我写好的报告:如何与血魇奋勇搏斗,诱他掉以轻心,在他得意洋洋时,一举将他刺杀,割去首级的英勇故事。
反正没人指认,难道血魇的人头还会开口说话吗?
宫廷书记官要我穿著军服,手提血魇人头,供画师画像留存,更访问我此役心得,我说:愿将这份荣耀,与法雷尔家的祖先共享,无堕我那上将军父亲的威名。
这句话引得台下群众掌声雷动。
见鬼,其实我最想让赔了夫人又折兵的血魇大法师,共同分享这份荣耀,死人妖的脸色想必很精彩。
虎父无犬子、将门虎子、青出于蓝……种种荣誉称呼加在身上,我挥手致意,心里却飞到了王城里的妓馆歌楼。
既然小星玫已经被我收得服服贴贴,此时不花,更待何时?
我国的骑兵队共有四大集团,倘使被分去西方国境见变态老爸,我宁愿立刻退役,最理想的是留在王都,说不定还有机会接近御林军的大都督,那死人妖念念不忘的翎兰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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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诺有一头毛茸茸的小卷发,是个乖巧可爱的人类幼崽,出生在一个普通人类家庭。爸爸温柔漂亮,大哥冷漠沉稳,二哥中二叛逆。他以为家里永远都是这么温馨平凡。直到有一天,他发现爸爸外出时拿着的刀,沾上了红色血液。大哥开的公司里,总会传来阴风阵阵的哀嚎,二哥这个中二少年,居然真的可以一拳揍翻鬼怪。家里也多了一位透明的其他成员,哄着星诺让他喊大爸爸。星诺害怕,拿着小木剑,露出自己齐整的小米牙,呼哈一声,踮着小脚丫,对着怪物戳戳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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