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009年3月,舞蹈教室,见到了一个女孩。
2009年3月11日,我好像……看见了光,他的伞和外套。
2009年3月,她叫秦筝,高一(11)班
2009年3月12日,他叫萧亦城。
2009年3月,习惯每天去舞蹈教室看她跳舞。
2009年4月17日,舞蹈教室门口,晚上八点,每天都可以看到他,愿望实现了。
2009年4月,看到一条裙子,很适合她。
2009年5月26日,高三毕业晚会,穿了他送的裙子,好漂亮。
想再看他一眼,就一眼。
秦筝颤着指尖翻到最后一条,没有命名,文档名称是空白,点进去的内容也是一片空白,翻到最底部,上面有两行小字。
“我……喜欢你。”
“我先喜欢你。”
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砸,像开了闸的水坝,控制都控制不住,秦筝紧紧攥着手机,原来他说的“我先喜欢你”
是这个意思,她从来没想过,也从不敢想……
听到抽泣的声音,萧亦城忙走出来,看到秦筝拿着手机,了然地走过去,轻轻拭干她的眼泪,“别哭。”
注意到他手上的伤痕,秦筝声音哽咽,“你的手到底怎么了?”
没说话,萧亦城牵着她走近拱形门,入眼的是满地的玫瑰蜡烛,房间布置华美,中间的大床上放着一件嫁衣和凤冠。
秦筝的眼睛微微睁大,见他过去捧着它们走过来,在一地烛光中单膝跪在她面前,黑曜石般的眸子里全是她。
“凤冠霞帔都给你备好了”
,萧亦城看向她,“秦筝,嫁给我吗?”
嫁衣是他一针一线亲手缝的,凤冠也是他花了半年时间打造出来的。
秦筝哭得说不出话,找出那只钻戒,给他戴上,“只嫁给你。”
她自认路边野草,从没想过有一天,能被年少时窥见的光封为掌心痣、心头血。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结啦!
感谢大家的陪伴,写了一个童年受过伤害的女孩,当初写的时候就是在想:希望所有的姑娘们都能被温柔对待,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预计十五万字,实际正文十五万,嘻嘻,精准预估,下本写《蜜雪吻》,冬至那天开,喜欢的可以先去专栏收藏一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谢长生穿进了一本权谋小说里。小说里和他同名的那个人是整本书里长得最好看的,也是最受宠的小皇子。还是个绝世无敌蠢货大反派。原主作天作地,仗着父皇最喜欢他,今天把太子骂了,明天把小侯爷打了,后天又把掌印太监绑了进行羞辱。这本书里所有人都在觊觎皇位,但他们唯一一致的目标是先把原主弄死。谢长生就是在老皇帝死掉的前一年穿过来的。只要老皇帝一死,他就会被这些人联手虐杀,死得要多惨有多惨。谢长生泪流满面。为了活下去,谢长生把自己装成一个傻子。...
...
...
本文预备816从第二十五章入v,谢谢读者支持~本书已写完,且已全文存稿,可放心食用。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道德经第四章林清,字见善,又唤安晚。隋瑛,字在山,又名遇安。少时是一场赶考中的邂逅,青年则是庙堂之上的争锋。相识多年,不过是一盏茶的时间。岁月无情,人更无情。皇权之下,身不由己官场游弋,生死瞬息。下雨了,林清的身子湿了,他思念隋遇安,可思念无用,爱也无用。林清可以不清,在山却不能在山同一目标,不同道路。林清实质正义,只要能获得真相,不在意如何获得真相。功利主义者。隋瑛程序正义,追求看得见的正义,每一步都要走得正确。道德主义者。书名出自是梦他松后追轩冕,是化为鹤后去山林。(辛弃疾)(朝堂,权谋,架空)因为签约了,做一个简单的说明1该文稍微现实,情感复杂(非常重要),建议年纪较大的读者或者对情感复杂接受度较高的读者阅读2本文无完美角色3角色行为勿上升作者4段评已开启,欢迎大家多多评论5若无特殊情况,一周六更,每天1800左右更新,周日休息隔壁预收—使臣清探花郎amp俄公爵乾隆我派出去的使臣怎么跟人跑了?叶卡捷琳娜大帝老东西别管年轻人谈恋爱!(求收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