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4章(第1页)

克系的惊世大地震,三柱神之一犹格·索托斯被上帝击杀,引起全体邪神的侧目和恶意。

……

阿撒托斯的宫廷漂浮在混沌之中,无拘无束,没有规律,宛如巨大的乌云和肉块组成。

沉睡的阿撒托斯无知觉地翻了个身,宇宙抖了抖。

祂打了个呼噜,不明的雾气洒出,细小的泡泡从祂的无数条触手下钻出来。

泡泡折射着混沌的色彩,时而丑陋,时而美丽,时而梦幻,时而冰冷,被不明的雾气推着往前,化作一道迷茫而渺小的人型青年。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穿越了吗?”

人型青年看不清面容,语气苦恼,散发不可名状的气息。

“我有金手指吗?”

祂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穿越到这个世界上应该有金手指,金手指一般是……系统?

浑浑噩噩地走了不知道多远,看了跨越了多久的混沌与迷雾,祂遇到过自称是未婚妻的莎布·尼古拉丝,也遇到过看上去就想要骗自己的奈亚拉托提普,固执地说道:“我是单身主义者。”

想了一下,祂又笑道:“我最讨厌触手系,我最喜欢……被知识追逐和追逐知识的人了。”

祂记起来了一点,祂是真理的化身,祂是传说中全知全视的犹格·索托斯。

埋藏在过去的记忆,一定会被祂快乐地翻找出来。

……

END。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清冷仙君他只想谈恋爱

清冷仙君他只想谈恋爱

人间正道假清冷X穷比话唠真妖精(钓系X我要上钩)谢寒玉下凡历劫,成了怀仙门的大师兄,年少成名,人人都说他是专修无情道的天才。殊不知,看似冷漠无情的天才早就算到自己有一情劫,并暗自期许了十几年。无情,其实他满脑子就想着谈恋爱。盼啊盼,终于盼到了。谁料那情劫居然是个男人,还是个杀人如麻无恶不作,被囚禁了七百年的妖精。事先他下凡历劫的时候也没人说啊!感受到世间险恶的谢寒玉决定以身入局,等那妖精对自己爱的死去活来,他再假意来个一刀两断,借此机会让人改邪归正,带着妖精一起飞升。但是天长日久,谢寒玉发现传说中无恶不作的妖精好像是个一穷二白的话唠。弱柳扶风,甚至连御剑都不会,只知道天天缠着自己双修。这,他只能,半推半就了。江潮被关了七百年,出来时发现自己的逆鳞不见了,他寻了好久,在那个一身正气的少年身上,本想着演戏把逆鳞夺回来,谁料逆鳞没回来,反而把心也献出去了。原来他这个破烂人也有人爱,有人为自己平反。后来,话本子都说,人间正道的仙君和人人喊打的妖精在一起了,那些人便问谢寒玉,你要反了天吗?我只相信人定胜天。...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