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作品相关(第1页)

人物、情节设定

“欲望”

是世间最奇妙的,它既可以创造无尽生机,也能够毁灭天地万物,世人的命运皆被“欲望”

支配,而“道之彼岸”

就是让我们摆脱“欲望”

的控制,脱出凡人命运的轨迹,达至“天人之境”

楚汉相争,楚亡汉兴,一代霸王,饮恨而去。

两百年后,汉室遇劫,王莽篡汉,天下大乱。

天下苍生苦难备至,因缘际会快乐书童却背负起灭莽的重任,汉室安危尽系于手。

纵横江湖的浪子,混迹官场的无赖、征战沙场的英雄,谁才是真正的他?

身世之迷真相大白,他身上流的竟是西楚霸王之血脉。

两百年后,楚汉再次相遇,是为先祖与汉相争,还是为天下苍生与汉相融?让他何去何从?

功成身退,携众挚爱逍遥于天地之间。

一,本书主角人物性格:人乃万物之灵,因何有善恶?何为正?何为邪?什么又是正邪之间?世间万物有黑必有白,有正必有反,人性又岂能例外?

主角由一开始的年少无忧、真诚“无赖”

到游历江湖后的霸气初显,最后更是机缘巧合下正邪一体,性格最终定位为心正手邪,当然主角的“无赖”

是始终不变的。

二,本书在打斗上因为小弟是黄大师的崇拜者,所以不由自主的就向他致敬了,大致分为四个层次,后天、先天、自然、星空。

最高境界已可谓之为神!

三,在写作之初,知乐就已定下了本书主要情节,至今未变,本书分作三部完成。

1,逍遥江湖,成长篇。

以主角游历江湖为主,一条新莽皇朝的“追杀”

之路贯穿全篇,全力塑造主角的性格与心路成长历程,风格轻松爽快为主。

2,官场权谋,发展篇。

当主角决心推翻暴政后,小弟决心让他玩一回无间道,改头换面混入“新莽”

皇朝,在内部瓦解王莽势力。

情节会变得稍微严肃,悲伤一点。

3,沙场争霸,完结篇。

所有条件成熟后,自然是烽烟四起,主角将与好兄弟刘秀并肩作战,攻城掠地,情节会变得冷酷血腥,手拥霸魂,脚跨乌雅的“东汉霸王”

正式诞生。

无论是哪一篇,知乐都不会忘记主角身边的无边风月,因为只有“爱”

才会让他不坠入“邪魔”

之境,保持赤子之心。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强娶美强惨魔尊为妾后

林雪卿深夜修仙看文不成想一觉醒来果真穿越书中修仙世界混元道尊中,叶明镜是作者钦定,龙傲天主角深恶痛绝的反派boss他暴虐无情,杀人如麻,结局还差点以一己之力毁灭世界而细究这位最大反派从正道之光堕落至群魔之首大开杀戒的关键节点,竟是从当年,正魔大战后他经脉寸断金丹破碎,结果被一位修真界知名纨绔觊觎美色强娶为妾开始刚穿过来发现自己在大婚现场的林雪卿?眼看着眼前的修界第一美人未来的反派boss即将堕魔,自己全家将被扔去猪圈,说时迟那时快林雪卿灵机一动,抱着叶明镜不能动的腿就哭包包,我终于找到了你!堕魔暂停,叶明镜清冷的眼里流露出片刻疑惑不解包包是谁?包包是我的爱人,是我生命与灵魂之光,是我一辈子爱而不得的渴望!...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穷书生白捡娇夫郎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