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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小剧场——爹爹撸串联谊会》
题记: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吃烧烤。
老陈:最近韵韵迷上了一个科幻风的朋克乐队,天天闹着要去穿孔,要打眉钉、脐钉什么的,还说这是躯体雕塑。
我不让,那我就是老顽固老封建不懂艺术……跟我冷战。
老程:这种事情要灵活处理,“下有政策,上有对策”
,她要穿孔就让她去穿,但是你来规定位置。
老陈:什么意思?
老程:规定她只能穿在耳垂上。
不就完了?
老肖:论狡猾,还是你行。
不是,大热的天,哪有穿成你这样来吃烤腰子的,谁不是背心裤衩,你干嘛捂那么严实,怕谁看呢?
老程:咳咳咳,我不方便穿短打扮。
老陈:怎么了?
老程:最近家门口新开了一个冰点脱毛店,曼曼要去,我怕有副作用,所以想先去自己试试安全性。
结果没有沟通清楚,她们叁下五除二就把我一条腿弄成德芙了。
老肖:哈哈哈,丝般感受!
老程:只有一条腿这样,就更奇怪了,干脆我让她们把另一条也做了。
可是,谁家大老爷们腿上光溜溜的,太丢人了,我看我今年夏天只能跟短裤拜拜了。
老陈:哈哈哈哈,那你最后感受怎么样?有副作用吗?
老程:那倒没有,所以放心让曼曼去了。
我说老肖,刚才就看见你,眼眶怎么青了一块,跟谁干仗了?
老肖:嗐,别提了!
小乔不知道哪里看来的鬼小说,昨天下班缠着我非要玩什么“强制爱”
,还千叮咛万嘱咐我要入戏,要真实。
老陈:然后呢?
老肖:我本来就想做做样子,假装掐下她脖子,好家伙,人家冲过来就一个铁头,还直接给我来了个过肩摔!
完了还嚷嚷,“想强老娘,活腻了你!”
老陈+老程: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管他们五不五,二不二的,祝爱我的宝子们天天都能开心一笑~~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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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正道假清冷X穷比话唠真妖精(钓系X我要上钩)谢寒玉下凡历劫,成了怀仙门的大师兄,年少成名,人人都说他是专修无情道的天才。殊不知,看似冷漠无情的天才早就算到自己有一情劫,并暗自期许了十几年。无情,其实他满脑子就想着谈恋爱。盼啊盼,终于盼到了。谁料那情劫居然是个男人,还是个杀人如麻无恶不作,被囚禁了七百年的妖精。事先他下凡历劫的时候也没人说啊!感受到世间险恶的谢寒玉决定以身入局,等那妖精对自己爱的死去活来,他再假意来个一刀两断,借此机会让人改邪归正,带着妖精一起飞升。但是天长日久,谢寒玉发现传说中无恶不作的妖精好像是个一穷二白的话唠。弱柳扶风,甚至连御剑都不会,只知道天天缠着自己双修。这,他只能,半推半就了。江潮被关了七百年,出来时发现自己的逆鳞不见了,他寻了好久,在那个一身正气的少年身上,本想着演戏把逆鳞夺回来,谁料逆鳞没回来,反而把心也献出去了。原来他这个破烂人也有人爱,有人为自己平反。后来,话本子都说,人间正道的仙君和人人喊打的妖精在一起了,那些人便问谢寒玉,你要反了天吗?我只相信人定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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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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