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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成了反派大佬

作者:咸鱼玖玖更新时间:2025-12-21 14:47:10

【感谢收藏】叶宁宁喜欢上了书中的反派男二,他天资优秀,清冷矜贵,同时也背负凄惨身世。结局却为女主堕魔,遭正派绞杀。于是穿书后,为改变他的结局,她助他破幻境斩邪念,随他进了乌林结界为救他九死一生。叶宁宁以为,少年人的喜欢总是那么唾手可得,就像她,仅凭几行文字几日相处就喜欢上了他。可他还是堕魔了。原本风光月霁的少年披头散发,双目赤红。斩妖剑所过之处,鲜血四溅,惨叫连连。叶宁宁也是怕的。但她想,他们是同门,亦是生死共度的挚友,她或许能阻止这场厮杀。然而长剑还是贯穿了她的身体。视线模糊中,她看到少年愣了愣神,眼底恢复了几分清明,却是为一道惊慌失措的清甜女声——“大木头!”是林婉儿。意识消失前的那一刻,叶宁宁无奈地想:果然……炮灰就是炮灰,哪能抵得过女主一声呼喊。 *季煜安始终坚信,叶宁宁还活着。于是他走遍万里山河,终于在一个凡人界的边陲小镇找见了他的姑娘。而那姑娘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他想,既然忘了,那便从头再来吧。季煜安小心翼翼、处心积虑,只为她再次将目光转向自己。却发现,原来她来自于一个他难以触碰的世界。她亦另有他人宠爱。主动爱他一场已是她的怜惜。*季煜安一生无多光明。后来终于有人爱他,却被他亲手推开。自此无数日夜他再难入睡。哪怕重来一次,亦患得患失。为她卑如尘埃,为她痴如疯魔。阅读指南:【求收藏,么么么】1.女主失忆只会忘记穿书和跟男主有关的事,但会记得自己是个现代人,会恢复记忆【非失忆强行he梗,而是为了虐男,增加追妻难度】2.女主性子较为洒脱平和,随遇而安,本体是个吐槽怪。3.男主平静型疯狗,入魔捅人是误会,但不妨碍追妻。4.不黑原男、女主,他们经历的也是狗血虐恋,有自己的故事线。【故事线正文只会大致点出,不会全写以至于喧宾夺主】5.修炼阶段: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炼虚—大乘—渡劫—飞升6.渣作者文案废,请勿根据文案排雷,直接点正文为妙。7.初版文案编辑于2022.11.16,开头万字曾发表某乎,剧情略有修改。 失忆后反派他火葬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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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我成了反派大佬》第101章大结局

无际的海面,这时一双飞鸟蓦地掠过蓝天, 恍若色彩清丽的画卷撕裂了一条口子, 突兀显眼。路过悠然白云, 擦过葱密绿叶,鸟儿溜进了一处树影绰绰的小院, 停在一截纤细枝桠上, 双双探头, 好奇地往玻璃窗里看去。 风起,带来一阵清凉, 房间内窗纱翻飞,在空中荡起悠扬的弧度, 露出病床上一张惨白的脸来,她双眸轻阖,呼吸悠长,好似沉溺在甜美的梦乡,就连阳光、鸟鸣、绿植芳香都无法将她惊扰。 这时房门轻轻打开,走来了两人。 一位是身着西装裙的年轻女子, 她头发挽起, 描了淡妆,看起来精神气十足。她从手里的袋子中摸出一根香蕉后,便直接坐在了床边, “宁宁, 我终于答辩结束了,啊——可真是紧张死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啊。”闻言,另一位中年女人感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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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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