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想到,我竟然能写出这么长这么多字的一本书出来。 即时写得不怎么样,没有成功写出我心目中的完美故事。但是在写下书中的最后一个字时,心中还是难掩激动。 决定要开始写这本书的其实挺有趣。那时我觉得社团都剩一学期的时间了,既然时间不多了,那就得来做点事情,製造一些独一无二的回忆。于是我就在社团里找了几个朋友,决定要来写本小说。 一方面是想要找人来陪我,一方面是帮自己插个小小的旗,让自己有点压力。 而他们确实帮了我不少的忙,各方面的。 感谢。 无论是在设定,背景,人物与灵感方面,都受到了不少的帮忙。当然,帮助最大的还是他们给了我动力,让我有继续写下去的意义。(还是说改成你们比较好? 那么,书写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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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