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意都散了大半,虽然在黑暗中看不清,但雷铤似乎能感觉到他两眼都是亮的, 满怀着兴奋与期许:“话说到这里, 我倒想起一件事来。哥哥还记不记得, 那时候艾哥儿还没出生, 我们还约好一同去寺里游春呢。” 他这样一说, 雷铤也立刻想起来了。这事说来也隔得不久, 从三月末到现在还不到七月, 满打满算也不足四个月, 可中间发生了太多的事,如今想来,竟恍若隔世。 邬秋用脸蹭着他, 声音软了下来:“后来……你出了事,我那两天就总想起来这事, 想起我们的孩子眼看要出生了,我们就要有最最美满的家, ……我很害怕,但是想起你说过还要带我出去游玩, 又觉着心里有些安慰。” 雷铤看着邬秋从被子里钻出来, 趴在自己身上, 脸贴着自己的胸口,也不由得露出笑来, 摸了摸邬秋的头,怕...
...
...
...
...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