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低绿枝更新时间:2026-02-26 18:40:21
下本开《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求求收藏~本文文案: 世事难料。 秦欢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和昔日情敌程清姿成为合租室友。 没关系,秦欢安慰自己,虽然在一屋檐下,但努努力也能井水不犯河水。 没想到更难料的还在后面——合租第一天,秦欢撞破情敌紫薇现场。 她吓得夺门而出。 哈哈。 我肯定是喝多了。 不是?程清姿有病吧! - 秦欢上某书求助,高赞评论:她不问,你不说,她一问,你惊讶。 很有用,两人相安无事了一段时间。 某个晚上,程清姿忽然翻旧账:“你那天,弄坏了我的门,后来是我花钱修的。” 什么玩意?碰瓷来的。 温热气息呵在脖子上,秦欢听见程清姿清冷的嗓音: “顺带一提,你那天吓到我了,以至于我性唤起障碍,你得负责。” 秦欢:…… 后来。 程清姿在身下抖个不停,秦欢抬起手掌,靡靡水色被抹在程清姿漂亮的脸蛋上。 证据确凿,程清姿确实是来碰瓷的。阅读指南:sc,he,真情敌(喜欢过同一个女生)下一本写《豪门大小姐总招惹我》,文案:1. 林溪十七岁时被接入沈家。 陌生环境,众目睽睽,她局促地攥着洗得发白的裙角,窘迫不安。 直到一只漂亮的手牵住她,嗓音如天籁:“你好呀,我叫沈颂安。” 沈颂安是众星捧月的沈家大小姐,亦是完美的代名词——成绩优异,事事都是第一,温柔体贴,没有大小姐架子,是所有人心目中的女神。 偏偏这样一个天之骄女,会耐心陪她说话,教她写作业,甚至在她被欺负时,从来好脾气的大小姐第一次发飙。 更会在昏暗的灯光下吻她。 那些落在唇上、颈间的吻总是凉的,像蛇信子,林溪一边害怕,一边在战栗中沉沦。 她天真地以为这是爱情,直到鼓起勇气表白的那天—— “寄人篱下爱上主人?”沈颂安抬着下巴轻笑,“这和上学爱上老师,军训爱上教官,看病爱上医生有什么区别。” 大小姐神色依旧温柔,眼底却沁着凉意,“林溪,你这么缺爱啊?” 林溪终于明白,自己不过是沈颂安闲来无事的消遣。 林溪头也不回地逃了。 她是很缺爱。 但她再也不想要沈颂安的爱了。2. 无聊好久的沈颂安养了个好玩的宠物。 瘦瘦小小的,见了她总发抖,沈颂安日夜养护精心照料,总算把人养得有了几分人样。 但人样太过,又太贪心,开始想要些别的东西。 她熟谙训狗之道,打个巴掌给个甜枣。 甜枣还没给出去,小宠物踹翻食盘逃跑了。 阅读指南: 追妻火葬场,大小姐真有病真疯批,he不换cp。 和清冷情敌同居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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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给班上学生买的。农村孩子没有学过羽毛球,学生们拿到手就随便打,也没什么正规场地,找块空地就能凑合一局。 程清姿手感不错,一直也觉得自己打得不错。 直到高中第一次跟秦欢交手,她输得一败涂地。 不仅输得彻底,打完还浑身酸痛,胳膊更是酸胀得厉害。岳雨桐在旁边看着,球网对面是看她不惯、明争暗斗的情敌,程清姿咬着牙,嘴上大大方方认了输,半句没提自己手臂有多难受。 可秦欢收了球拍走过来,半点不领她这份大方,只扫了眼她的右手,淡淡指出她握拍姿势不规范,顺带还嘲讽了她几句。 程清姿哪里肯认,当场就怼了回去。两人话不投机,脸上挂着笑,话里却全是实打实的嘲讽,若非岳雨桐在场,连这点笑都是多余的。 第二天,程清姿手臂疼得抬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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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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