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一松,车钥匙朝郑栖飞过去,“来杯最贵的!” 郑栖一把接住,周围顿时发出哄闹声,纷纷艳羡他们,这才几点,酒吧得营业到后半夜。 朋友们很八卦:“郑哥,嫂子好甜。” 郑栖朝调酒师打响指,给余旸点了杯酒,他自己喝柠檬水,“还好吧。” 很甜我也不告诉你。切。 酒吧灯关暗下来,余旸坐在郑栖身旁,俩人碰了碰杯,喝酒时手肘相触,还像谈恋爱一样暧昧又亲密,这可能跟郑栖有关,他总在切换模式,断片儿感让余旸总觉得抓不住他。 手机在吧台震了震,郑栖按亮屏幕,是季凯发来的一条短信,在跟他告别,是这个月月底要去加拿大了,让郑栖保重。 余旸凑过去看:“谁啊。” 郑栖别开手腕,“广告营销。” “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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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