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会关闹钟。 等到手表彻底没电,我终于能每天赖床。 过了几天安稳日子,我发现自己老是恶心反胃,吓得我连忙跑去妇产科,排队的时候也在百度打胎的注意事项。 结果屁事没有。 医生说可能是我最近吃得太油腻。 我摸了摸肚子上的赘肉,无法反驳。 五年后,我找了份前台工作,整日无所事事,只忙着跟公司的小年轻天天打嘴炮。谈了两次恋爱,一个网恋奔现失败,一个办公室恋情失败。 我更厌恶狗男人了,清心寡欲,一心沉迷消消乐。 等我终于打到关时,我遇到了傻子。 哦,不对,他变聪明了。 也更帅气了,少了那憨厚如小鹿的清纯眼神,显得英气逼人。 索性他不记得我了,我懒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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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