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一只黑熊更新时间:2025-06-22 16:32:00
文案1:米斯缇离家出走两个月,终于从边境老家来到王都。 大城市果然不同凡响,大城市的女人也不同凡响,将她从地痞无赖手中救下的赏金猎人更是迷人,遭够罪的米斯缇遂雇佣女猎人护送自己回家。 猎人谈吐文雅,但打扮举止都与米斯缇过去熟悉的女性截然不同,边境小贵族之女只当自己没见过世面,当做王城新风尚。 但她慢慢反应过来不对劲。 这一处的城堡怎么不是自己知道的那样? 那一处的领主怎么不是自己前不久还见过的那个? 地图上自家封地怎么已经归了别人! 一问年代,自己竟然无知无觉地到了七百年后,贵族制都已经灭亡两百年了。 无依无靠的大小姐能指望的只有离家时带的金银,但同行的猎人也并非自己想象的那般友善……文案2:七百年后的世界比米斯缇想象的可怕多了,没有国王也没有贵族,到底谁在统治他们? 路边的农场主能随意使用魔法,年轻人以在高塔中学习为荣,炼金术士取代了骑士成为受人敬仰的存在…… 她不在的七百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怎么整个世界都变了模样? 与此同时,一种以血为脉的诅咒,盘踞在米斯缇熟知的土地上,沾染上它的人会变得畏光、嗜血,仅仅是碰到银器便被灼烧得血肉融毁。 时人称之为魔力病或……血咒。文案3:【鄙人米斯缇·罗丝现诚招一名护卫,负责从白港至红角崖途中的安保工作,薪资面议,待遇从优。 要求:优先录取女性;年龄不限,无前科无不良嗜好,对雇主忠心礼貌;拥有较强的战斗能力,能够熟练应对途中遭遇的怪物及变异生物者为佳,有野外生存经验或有巫师资格证明者优先考虑;赏金猎人、教廷相关人员暂不考虑。有意者请在……】 “如果您需要招人把我换掉,在登报之前该再添一些注意事项。”赏金猎人亲密且强硬地勾着雇主的脖子,“‘本人患有遗传疾病生命征象微弱、畏光喜暗、少食正常食物但偶尔需要摄入新鲜血液’如何?” “嘘,乖一点。您也不想让更多人知道您是吸血鬼吧。”血咒患者没有人权,如果能证明米斯缇真的是吸血鬼,那作为第一发现人,芙罗拉就能合法地占有她的全部财产,这种好事她可不会轻易放过。可事情的发展却和芙罗拉想象的不太一样,本打算随便骗骗找机会卖给教廷的大小姐反而黏上了她,骗子最终将自己活成了储备粮的模样。不过,也不能说一点好处都没捞到……1v1刻薄赏金猎人x吸血鬼大小姐单元文,心怀秘密的两人的旅行故事 血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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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门汀的家平静的和普通人别无二致。 在米斯缇生活的那个时代,人们对巫术魔法之类的东西避之不及,她对巫师的了解绝大多数都来自民间的精怪故事,里面对女巫的描述都很诡异。 单从这个角度来看克莱门汀和拉卡莱雅在童话里勉强算是合格的女巫,塔主有点神经质,两个少女绕了一圈又路过餐厅时看到她用泡泡水在空气中写字——很酷,但是不可否认依旧诡异——而她的小学徒很适合做诱惑行人的可怜诱饵。 克莱门汀去年才从她的老师那里继承这座塔,还没来得及添加个人风格,所以这座巫师塔几乎只有最基本的功能:日常居住的基本塔身、地下实验室和工房以及前任塔主私自改装的观星台。 塔中每层都有六个房间、旋转楼梯和环形走廊,除了一层、地下室和顶楼露台以外结构大致相仿。偌大的塔里只有塔...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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