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纾记得很清楚,她尚未对当下的生活想开之时,她甚至觉得自己血管裏都流着沈家的血,让她觉得无比恶心。 于是,沈清岚用小刀割破手指,留在了时纾的伤口上,告诉她—— “现在,你的血管裏留着我的血了。” 真奇怪,明明沈清岚才是沈家的代表人,时纾却不觉得别扭,只是觉得,沈清岚好像真的变成了她的妈妈一样。 在她的母亲去世之后,将她接走,细心又温柔地娇养她。 早晨,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帮她穿衣,穿袜。 晚上,再以爱人的身份亲手脱掉这一切。 可晚上的爱人不算温柔,像抓住一只兔子的狼。 用身体压住,遏制住身下的猎物,由不得她胡乱动弹,只能发出一些小动物般可怜的哀鸣。 这事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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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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