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姜厌辞更新时间:2025-06-26 22:32:10
十四岁那年,夏冉跟随母亲搬进靳家,从此多了个死对头靳司让。她看不惯他的假清高,同样他也鄙夷她的低俗愚昧。双方父母分道扬镳后的第二年夏至,他们滚到了同一张床上。夏冉最爱看靳司让被自己挑逗时,假装坐怀不乱的模样,靳司让最爱的是她的唇,水润莹泽,尝起来清甜。她教他如何换位思考,他会回馈她别的东西,比如如何接吻。他们在彼此的身体里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记,以至于分开的时候闹得格外难看。再遇是八年后,桐楼小酒馆的后巷,她叫他“哥”。薄蓝的烟雾里,他的目光如皮带上的银质针扣折射出的光线一般,冰冷生硬,片刻他头也不回地离开。夏冉以为他已经彻底忘了她,直到某个夜晚,他将她箍在怀里,吻住她的唇,濡湿的触感不疾不徐地游走于她的后腰。许久,用沙哑不成调的嗓音问:“这几年,谁还这么亲过你?”-高考结束前,夏冉送给了靳司让一条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手机链,分手那天,靳司让赌气般地将它扯坏,扔进湖里。她不知道的是,他费尽千辛万苦才将它捡拾回来,后来又将它视若珍宝,保存了整整八年。靳司让也不知道,分开的那几年,每逢夏日,夏冉都会孤身一人前去寺庙虔诚祈祷,恳请佛祖让她承担他所有的厄运。愿他往后常欢愉,皆胜意,且顺遂。 慢性缺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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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不久, 夏冉和靳司让决定于一个月后去北城定居,对于怎么处理书店,两个人达成了统一意见:把书店转让出去,要是一个月内还是没有人来咨询, 那就在去北城前把书店关了。 林束尊重他们的想法, 隔天早上, 他找到夏冉,开门见山地说:“把书店转给我吧。” 夏冉吃惊,“你确定?你也知道, 开书店赚不到多少钱,可全是凭热爱在支撑。” “你怎么就知道我对经营书店没有热爱呢?” 夏冉不置可否。 林束身子一转,将手臂撑在吧台上, 一副阔少姿态, 口吻略显得意:“你别看我平时这副德行,我家还挺有钱的,我又是独生子,家里留给我的钱,下辈子都不愁吃穿。” 夏冉细细打量他, 感慨了一句:“你还真是深藏不露。” 这事就这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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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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