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橙与白更新时间:2025-06-27 22:51:22
一觉醒来,简云宁穿进了一本庶女文中。书中的男主是侯府世子,女主是大家庶女,二人情投意合。只可惜,她不是女主,而是一个仗着兄长与男主的好友关系,设计让男主娶了她的恶毒女配。后来,因为毒害男主侍妾被休弃,而男女主也走到一起。云宁想,她出身好长得好人又聪明,干嘛要追着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跑?她要远离男女主,美美享受生活!只是她昨日送出去的那个荷包还是尽快取回的好。幸而男主如今住在他们府中,一切都来得及。这日,她正欲潜入男主房中偷回自己送出去的荷包,一转身,却忽然撞进了一双幽深如寒潭的眼眸中。这男人气势极盛,让人不敢直视,她忍住心头的害怕,先发制人:“你是何人,竟敢擅闯我家外院。”男人眼中闪过一抹笑意。一旁的侍卫斥道:“放肆,这是当朝宰相孟大人。”云宁顿时大惊。这竟是男主的舅舅孟禹之,平南侯,当朝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若用八个字来形容,那便是:位高权重,不近女色。后来云宁才知,孟禹之位高权重是真,不近女色是假。 嫁给男主的舅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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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宁穿着里衣从床上下来了,她轻轻推开了窗户,和煦的风迎面吹来,无比温柔。她闭上了眼,感受着浓浓的春意。 记得刚来到这里的那一日也是春天,那时这里的一切对她而言都十分陌生。又因为书中原主的结局而有些不安。她去前院拿回了放在了男主房中的荷包,自此改写了自己的结局。而正是在那一日,她遇到了孟禹之。 初见之时,她觉得他冷漠、可怕、遥远,难以靠近。她本以为二人此生不会再见,没想到过了没多久就又见了面,再后来,在丹鹤,在回京的途中又见过。直到回了京城,二人频繁见面。 或许冥冥之中真的有缘分的存在。 转眼间她已经来到这个世上有一年左右的时间了。 这一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她从一个人人厌恶爹不疼娘不爱的恶毒女配变成了如今被皇上两道圣旨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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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我们一般称呼她为无上暴君神之千代作为未来会改变世界格局的政系超越者,七岁的千代被设计穿越到了战国时代的忍界这是一个十分扭曲又残酷的时代空有力量却犹如一盘散沙互斗内耗的忍者以资源为筹码将忍者洗脑为廉价消耗品的贵族在夹缝中如蚍蜉般艰难求生的普通人一场持续千年的贵族与忍者的博弈,让世界生活质量,精神质量,负数千代定个小目标,带着忍者平定乱世!主君的资本家灵魂,max燃烧!千代我一开始的愿望只是想穿回去报(yi)答ping霓虹而已千代但我没想到忍者这么贴心,能自己把饼造出来然后把最大份的给我千代(欣慰)他们真好,把天下连同月亮六道仙人大筒木一族都给打穿了十公里的宇智波?十座城的千手?遍地开花的无数忍族?冥界的贵族大名?安居乐业的普通人?您确定是忍者打穿,不是您自己亲自下场的吗?别人家的主君是安静的在大后方等候战报,您倒好,有事是自己上,还拉着千手和宇智波的族长一起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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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已经完结,番外更新中点击看名侦探和银狼的女儿鸡飞狗跳的日常有一天,银狼的女儿,福泽雏乃(ふくざわfukuzawaひなのhinano)的生活中,闯入了一个少年。他总是自称名侦探,仗着自己年龄大了两岁,就说她是个小孩子。最重要的是,还总喜欢粘着本来只属于她一个人的爸爸!于是福泽雏乃无数次和他争宠较量,甚至对他恶作剧。只希望让他意识到,自己才是这个家的原住民。可每次都是失败告终。甚至她发现,随着一天天的相处,自己好像渐渐开始把这个叫乱步的少年当成了亲人,最后,开始站在异性的眼光看到他。高中那年,终于向乱步表白后,对方回道诶?原来雏乃酱也喜欢我吗?福泽雏乃?他们这是两情相悦?高中那年,福泽雏乃正式和乱步成为了情侣。可周围人发现,他们的恋爱物语,好像哪里总是有问题?某侦探社社医你们刚恋爱,不想让长辈知道我懂,可是为了溜出去约会被警察当成小偷什么意思?每次都要我擦屁股心好累某侦探社社长爸爸是我的?社长是我的?好家伙,这是情侣名?原来我也是你们play道一环吗?某鲱鱼罐头不要拿我来当赌注啊混蛋!某元死屋之鼠首领行吧,第一次kiss居然是因为我无意中的举动,连我这个敌人都能成助攻??某mafia的boss小时候因为他们争风吃醋被可乐炸弹喷一身也就算了,怎么长大了还要看着他们秀恩爱进局子?某千面魔女正常的生理需求谁都有,可你们不要在ing的时候看我拍的电影啊!某位先生行了,行了,知道你们可怕了,这boss我不干了行不行?福泽雏乃?cp乱步,女主被社长宠坏了,小时候有些骄傲任性,所以妒忌乱步,相处得久了就好了女主不是社长亲生女儿而是社长老友临死前托的孤(?)但她自己不知道她的身世女主有异能力,而且很强,所以福泽怕她被居心叵侧的人利用,一直保护的很好,但还是暗中帮侦探社度过了很多难关以甜甜的日常为主,大概不会写什么战斗场面主名柯文野魔快,会出现少量京吹青色管弦乐以及我推的孩子相关内容...
被困在志怪小说的荒凉鬼宅后,池白榆遭恶鬼缠身。那恶鬼皮相艳丽,却狡诈残忍,揣着阴毒坏心与她打赌若她能引诱住在偏房里的碍眼狐妖,让他心甘情愿地奉出心脏,就放她一条生路。当晚池白榆就见到了狐妖。与小说里常见的狡猾狐狸不同,那狐狸虽看不见,却温粹端方神姿高彻。待她客气,却又疏离,全无会奉出真心的模样。第一次引诱自然以失败告终。恶鬼开始手把手教她如何哄骗心脏,并将另一偏房里住着的男人作为试炼对象。那人竟与盲狐有着别无二致的皮相,但眼不瞎,疑心也重。他是披了画皮的骷髅鬼,若失败了,恐会扒了你的皮。恶鬼在她耳畔低笑,去吧,剖下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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